审计人员与制度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7]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34] - 违反审计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34] - 违反审计制度的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未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分[34]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3]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审计事项范围 - 审计部需对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及时审计[15][16][17] - 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关注资金管理、使用进度等内容[18]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内容[19]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信息范围等内容[19] 审计流程与权限 - 审计项目立项由审计部负责人确定或相关部门提出报其批准[22] - 审计立项后需在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23] - 审计终结后应在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者需在10日内送交书面意见[23] - 被审计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23] - 审计部审计过程拥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等权限[20] - 审计部根据审计结果有责令上缴收入、退还所得等处理权[22] - 审计部可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22] 审计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9] 审计资料保存 - 公司审计部对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审计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确保审计证据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31]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