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1月修订稿)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稿) 厦门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回 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关联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上就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 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四)董事会应当客观判断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机构、 独立财务顾问等; (五)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