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披露,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12] 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3][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3][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3][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3][4]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4][6]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6]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6]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6][8] - 遇重大变化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8][9] - 监事会对调整方案提意见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0] - 调整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11]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等[11]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1]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11] - 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11] - 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调整方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