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二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保荐人"或"本保荐人") 接受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发行人"或 "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 出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