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二、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方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原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方案涉及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有利于增 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