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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鸿高科长鸿高科(SH:605008)2024-03-13 16:21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保荐人")作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2023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号),同意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582,000股,发行价格为13.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4,720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9,983.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44,736.98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