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0][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职责与披露 - 有权对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内部审计,查阅相关资料[8] - 须披露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15]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5] 日常工作 - 下设办公室在法务合规部,负责日常工作[5] - 会议审议意见当日书面提交董事会办公室[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