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任职限制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3] 任职数量与时间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要求 - 需确保有足够时间精力履职[5]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