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浩)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无任职资格[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任职资格[4]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无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4]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查与承诺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候选人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