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1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52,904,716股[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0.2056%[4]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出席会议[7] - 公司在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7]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7项议案同意票数为352,740,416股,比例为99.9534%[8][9][10][11][12][13][14][16][17][18][19][20][21][22]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7项议案反对票数为0,比例为0.00%[8][9][10][11][12][13][14][16][17][18][19][20][21][22]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7项议案弃权票数为164,300股,比例为0.0466%[8][9][10][11][12][13][14][16][17][18][19][20][21][22] - A股股东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52,740,416,比例99.9534%,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164,300,比例0.0466%[23] - 5%以下股东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数为58,422,051,比例99.7195%,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164,300,比例0.2805%[23] - 5%以下股东对“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为58,422,051,比例99.7195%,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164,300,比例0.2805%[23] - 5%以下股东对“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票数为58,422,051,比例99.7195%,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164,300,比例0.2805%[23][24] - 5%以下股东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数为58,422,051,比例99.7195%,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164,300,比例0.2805%[23][24] 会议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5]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迎丰股份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5] - 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24] -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24]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为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马茜芝、张晓剑[25] - 律师见证结论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25]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26]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