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 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 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 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 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二)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召开董事会审议前, 独立董事 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在每个会计年度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 考察。 为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公司财务 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