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