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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正和生态正和生态(SH:605069)2023-12-13 18:1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会及其成员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5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