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6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相关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7]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末提交工作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根据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3]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6] - 会议通知提前五天,全体同意可豁免[16]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事项提交董事会[17]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有权撤销职务[19]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21]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24]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