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康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 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可 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在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 1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