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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股份_7-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SH:605077)2023-11-06 17:5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二零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29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发行人"、"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保荐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国浩(杭 州)律所")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 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和格式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浙江华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