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华康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1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华康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 117 名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股票共计 15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