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