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正在履行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或"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华康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健验〔2023〕75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 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3 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 公司子公司唐山华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华康股份,实施地点由河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