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海生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6]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4]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4] 不良记录情况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