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进展 - 2021年6月1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1年7月26日批准并授权实施激励计划[6] - 2024年7月30日同意为121名对象办理解除限售[7] 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119人可解除420,750股,比例100%[10] - 预留授予2人可解除25,000股,比例100%[10][12] - 首次解除比例30%,占总股本0.1033%[13] - 预留解除比例50%,占总股本0.0061%[13]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收604,012,824.16元,较2020年增长44.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