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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力鼎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SH:605118)2024-04-15 18:1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8]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二日发书面通知[12] 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16] - 审议关联交易委托出席有限制[17]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其他方式[18] 提案审议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提案,讨论前指定宣读认可意见[21]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2]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需超半数董事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