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决议召开本次大会,4月16日刊登通知[6] - 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7日下午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至15:00[6]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360,91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6478%[9]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5人,代表股份360,84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6306%[9]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9人,代表股份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72%[9] 议案审议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360,905,9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87%,弃权4,500股,占比0.0013%[11][12][13][15][16][18][19][20] - 中小投资者对多项议案同意65,6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3.5805%,弃权4,500股,占比6.4195%[13][15][16][17][1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获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5][18] 换届选举情况 - 选举吴富宝等四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每人获表决权360,909,4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7%[22] - 选举林杰等三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获表决权360,909,4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7%[23][24] - 选举徐金龙、陈兆竹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每人获表决权360,909,4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7%[25]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大会进行换届选举[22][25] 会议合法性 - 本次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7] - 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具有合法资格[28]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