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及其 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有关术语的释义内容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一致。 3-2-1 | 明 声 | | 1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