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派克新材:派克新材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派克新材派克新材(SH:605123)2024-08-30 17:33

经营范围与资本 - 公司拟扩充经营范围,新增金属制品研发、生产、销售,金属压延加工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1] - 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3]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0%[4]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若拒绝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8]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8] -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8]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9][10]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 -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等资源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11]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11]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1] - 股东大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作出决议[1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5]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5]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由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拟改选总数的二分之一[1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3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7]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22]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4]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2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 公司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2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6]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6][27]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7]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28][29] 其他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