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不含会议当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不含会议当日)公告通知股东[18] 会议相关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9] 投票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 决议与实施 - 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36] - 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人数2/3时,下次股东会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3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43]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并签字[3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7]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利润分配[50]
派克新材:派克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