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盛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稿)
盛泰集团盛泰集团(SH:605138)2024-04-22 19:08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 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需为会计专 1 第一条 为强化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 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提案应提交董 事会审查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