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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大门西大门(SH:605155)2024-01-15 17:0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18]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产生[18]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18]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推选独立董事召集[2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25]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32]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2] -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32]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提前7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41]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41]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49]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9]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49]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9] - 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等[51] - 就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52]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59] - 人力资源部等提供书面资料[54] - 考评分述职、评价、提薪酬三步[5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7日通知;临时会议提议后5日内召集,提前3日通知[56]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5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7] - 会议有记录,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57] 条例实施 - 本条例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