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綦方中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3]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4]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候选人情况 - 候选人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候选人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