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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葫芦娃葫芦娃(SH:605199)2023-08-28 18:57

(以下无正文)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针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上证 发[2022]2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刘秋云 刘秋云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王桂华 王世贤 2023年 8 月 28日 (此页无正文,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