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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葫芦娃葫芦娃(SH:605199)2023-10-17 18:21

问题 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拟用于"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25,000.00 万元、"数 字化建设项目"1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2)"南宁生产基地二 期项目"的预计内部收益率为 15.14%、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8.53 年(含建设期)。 请发行人说明:(1)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渠道与客户管理、流向及数据清 洗费用等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与新增产能或研发项目的匹配关系,建筑面积与公司对 应区域业务规模及员工数量的匹配关系;(2)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缺口和未 来现金流入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是否超过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3)效益测算情况,包括单价、销量、毛利率等关键测算指标 的确定依据,测算是否审慎,与现有类似产品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4)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构成是否存在董事会审议前已投入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