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1] - 明确董事候选人特定情形不得被提名或披露相关情况[1][2] - 规定董事辞职、董事会会议召集等相关流程[3] - 明确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要求[3] - 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主体及董事长响应时间[3] - 章程部分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 利润分配 - 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利润需考虑公司成长性等因素[3] - 董事会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4]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 其他 - 明确控股股东定义[5] - 《公司章程》修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