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亚电 子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保荐机构现出具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