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 请,委派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见证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 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