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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SH:605277)2023-12-11 19:0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