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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SH:605277)2023-12-11 19:0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续聘以及改聘(以下合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 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