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2年12月2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10] - 2022年12月22日公告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10] - 2023年1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12] - 2023年1月9日确定授予日,向40名对象授予3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2023年1月18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13] - 2024年6月14日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议案[12][13][14] 业绩考核 - 以中德电缆2022年度合并口径预测净利润4950万元为基数考核[19] - 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9671.36万元,满足考核要求[20] 解除限售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40%,二、三个均为30%[15] - 39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考核合格,可解除223.9128万股,占总股本0.71%[22] 回购注销 - 回购离职对象徐方青49320股,价格4.79元/股[24] - 回购资金236242.8元,来自自有资金[24] - 回购后总股本由317390381股减为317341061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