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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新亚电子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SH:605277)2024-06-26 18:58

激励计划主体与对象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1] 计划合规性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2] - 授予和解除限售安排未违法未侵犯股东利益[3] 实施意义与决策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完善治理提升竞争力[3] - 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