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2年12月2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10] - 2022年12月22日公告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10] - 2023年1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12] - 2023年1月9日确定授予日并授予限制性股票[12] - 2023年1月18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13] - 2024年6月14日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议案[12][13][14] 业绩考核 - 以中德电缆2022年度合并口径预测净利润4950万元为基数考核[19]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目标为2023年合并口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7920万元[19] - 中德电缆2023年合并口径扣非后净利润为9671.36万元,达标[20] 解除限售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40%,后两个均为30%[15] - 符合条件激励对象39人,可解除限售股票2239128股,占总股本0.71%[22] 回购注销 - 对离职激励对象徐方青493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4] - 回购价格4.79元/股,资金总额236242.8元,用自有资金[24]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324346581股减为324297261股[25] 后续工作 - 需就解除限售履行信息披露并办理解除手续[29] - 需就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减资、股份注销登记手续[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