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已在3家其他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候选人[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5]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披露[23][25]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5] - 持续关注相关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要求公司说明并报告[25] - 保证每年不少于15天现场工作[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解职与补选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工作保障与支持 - 可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并提要求,董事会反馈落实情况[31] - 2名及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采纳[3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31]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32]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2] 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