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 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 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投行对李子园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检查。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