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投行对李子园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检查。检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一、本次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