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所需资金总额为1.5亿-3亿元,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陆竞红 裘娟萍 曹健 2023年10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通过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独立判断。现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