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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李子园李子园(SH:605337)2023-12-13 17:5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本规则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