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立昂微:立昂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立昂微立昂微(SH:605358)2023-11-29 16:17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 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行选择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构成及组 成人数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提名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