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11年12月22日 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截止2023年末, 致同所拥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400名。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实现收入总额3.02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