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野马电池野马电池(SH:605378)2024-08-28 20: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3334万股普通股,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667.60万元,股份总数18667.60万股,均为普通股[5][9] - 股票每股面值1元[8] 股东与股份 - 余元康、陈恩乐等出资认购股份,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8]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2]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45]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4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61]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6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批准[63][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6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7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0]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不同情况有不同分红比例[83][8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及审计费用[91]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