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5] 委员提名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10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天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二分之一以上与会委员表决同意有效[12]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5] 委员提名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10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天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二分之一以上与会委员表决同意有效[12]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