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东鹏饮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 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