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过确认《关 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履行的审议、表决等决策程序、 该次会议文件并经过现场检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决策合法合规。在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 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综合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额 ...